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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名誉受损?稀里糊涂卷入一场官司,谁打了超市一闷棍?!一线揭秘“第三百六十六行”乱象!

发布日期:2016-08-23 16:59:53 浏览次数:114

  “假打”在四川话里是装腔作势弄虚作假,超市里碰到“打假”这种情况也多不可数。不是有人拿过期商品放到超市,就是有人把商品藏到过期再买走;不是过来敲诈勒索,就是有人暴利威胁。

  “打假”里的“假打”乱象,终于酝酿出一场轰动性事件。5 月,在北京朝阳区,一群超市老板怒砸了职业打假人的车辆。事件持续发酵,有人高呼,“爽快,终于出了口恶气!”有人表示,“应该冷静应对,不卑不亢 与他们周旋到底。”

  在争议声中,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件事进行深思……

  龙商网&超市周刊记者走访多家企业,探访“打假”乱象,其中有企业吃过亏,但也有企业会找到巧对“假打”的所谓职业打假人……

  3 月,安徽蚌埠一位职业打假人打假过程中先是被店主打后被派出所所长和民警打。

  4 月,江苏常州职业打假人王某状告大润发常州门店销售产品过期。

  5 月,北京大兴商超老板怒砸职业打假人车辆深圳龙华区超市从业者游行控诉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

  自 1995 年,第一位职业打假人王海出现以来,20 年过去了,“职业打假人”这个被戏称为“第三百六十六行”的从业者越来越多,与商家的矛盾也持续发酵……手段低端  为“自己人”不齿一年单超市发一家企业的 90 多家门店就要处理几百件职业打假的事情“我是做食品安全的,如果打假人赚良心钱,说实话我是怀着一颗敬畏之心的,但现在不是啊!”头发花白,身体微微发福,在接受今日零售记者采访时一直面带笑容的超市发食品安全部门负责人张德军,说这话时,声音不自觉地上扬了好几个分贝。“2015 年以前,我们超市出现的职业打假多在标识的小数点、配料表、错别字等方面的问题。要想找到这些错误,打假人至少还要学习一些专业知识。今年以来,他们似乎什么都不用学了,直接就到店里找过期商品、没标签的商品。

  而过去做这么多年,我们也没听说过超市有这么多过期商品。”一提起现在的职业打假人,张德军气就不打一处来。在他看来,职业打假人如果打在商品质量上,还能敦促超市、厂家、职能部门提升自我,对消费者也有好处,而现在却是“恶意打假”的行为越来越多。据张德军粗略统计,一年单超市发一家企业的 90 多家门店就要处理几百件职业打假的事情。无独有偶,在千里之外的河南鹤壁,裕隆集团同样受着困扰。“每个月都有几起,每一起私了的情况下也至少要两三千元”裕隆集团副总王红军如是说。“在我们这里最典型的情况,就是打假人在商场买了东西后,把自己带来的相同的过期商品带到服务台,投诉说超市买的。”王红军告诉今日零售记者,2015 年春季促销时,他们就遇见过这样的情况。当时有一款啤酒做特卖,一个消费者买了4 罐回去,没多久就到服务台投诉说其中两罐过期了,要求赔偿。超市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被打假人带回的 2 罐过期商品与卖场内商品批次不同,2 罐未过期的跟卖场里的一模一样。“因为我们当时是做特卖活动,他买的非正常品,超市里只有那么一个批次。”王红军回忆说。除了偷换商品,职业打假人“投放异物”的技巧也让裕隆集团生鲜部长刘波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也是在 2015 年,裕隆超市的一家门店中,有一个“消费者”买了一罐蜂蜜说是里面有头发,而且拿回来的蜂蜜仍是密封的。当时他要求赔偿 3 千元。工作人员打开蜜罐,确实发现里面有头发,于是就拿钱了事。可没过两天,裕隆超市的另一家门业也发生了同样的事,只不过蜂蜜的牌子换了而已。刘波当时就觉着蹊跷,怎么接连发生一样的事情?于是就跟当地的同行咨询了一下,结果附近超市在那一个月里也发生了几期蜂蜜里有头发的事。比对两家店监控录像,发现是同一个人,刘波这时候才恍然大悟。“当时,谁能想到有人会把密封的锡纸打开,把头发塞进去,再封起来呢!”面对同行为了“打假”,偷换、匿藏、投放异物、损坏标签等行为,职业打假人叶光、王海都曾表示过对其的不认同。叶光说:“我们很不齿这种行为。”王海说:“我认为这种人就是道德有问题。”忍气吞声 “假打”愈演愈烈我们面临的最大尴尬呢?明知道我们自己的商品没问题,自己却没有办法举证。“我们面临的最大尴尬呢?明知道我们自己的商品没问题,自己却没有办法举证。”王红军对今日零售记者说,就好比蜂蜜事件,事情如果闹到法院,法院就会让举证说明头发本来不在蜂蜜里。“虽然我们一连打开了好几罐都没有,只有他拿的那一罐有,可那也证明不了头发本身不在里面,同样我们也证明不了头发是被打假人放进去的呀。”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过去我们对待这种事情的原则是‘宁可让工商局处罚,也绝对不跟打假人妥协’”但现在,王红军表示权衡利弊之后,遇见这种情况多数会自认倒霉,私了解决。在王红军看来,这样做一方面支付的金额会少些,另一方面也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不久前,一位职业打假人认定裕隆超市的一款韩国进口饮料标识有问题,在购买商品后直接就到法院起诉了裕隆超市。那么,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就需要证据,开具相关证明。不开证明面临的就是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开证明又破费周折。因为商品是在北京的一家商户购买的,所以当时裕隆超市找到商户。商户没办法开具证明,于是就找了代理商。代理商又找到厂家,厂家再委托韩国大使馆才开具相关证明。但当裕隆超市拿到这份证明,交到法院时,法院却给出了庭外和解的建议。最终,以裕隆超市赔偿打假人 5000 元人民币,终结了这个案件。“当时打假人还说,我不能赔本,我来回差旅、吃住都是费用,怎么也得给我几千块钱。”王红军表示,他要是早说5000 元能解决,早就解决了。巧对“假打”“坏人”不敢来当地无论是超市还是别的零售商所经营的食品批次在工商局都有备案不过,当超市遇见恶意打假就真的毫无办法了吗?恐怕也不见得。在距离鹤壁仅 1 小时车程的濮阳,就有巧对恶意打假的案例。早在三四年前,当地工商局就为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建立了电子备案系统,也就是说当地无论是超市还是别的零售商所经营的食品批次在工商局都有备案。

  后来,工商局同药监局合并成立食品药品监督局时,系统就转接给了食品药品监督局。当企业遇见食品恶意打假,在自己进货的检验报告单中没有找到该批次商品,只要确认自己所售商品批次已经纳入到电子备案系统,便可以放心的让职业打假人前往投诉。因为,如果打假人所投诉的商品批次在被投诉企业的电子备案中没有被查找到,那么食药监局将不予立案。如果所投诉的商品品类没有被纳入到电子备案系统,企业该怎么办呢?濮阳绿城超市,用实践,做出了一个好榜样。绿城超市董事长田建忠是一个非常关注恶意打假实践的人,在他的云空间中,储存了很多职业打假的案例以及遇到恶意打假应该怎么处理等资料。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也不时像员工灌输这些信息。一次,有三四个皮肤偏黑的中年人到绿城超市的乙烯店买茶叶,当时买了 2 盒信阳毛尖,因为是当地的特产,制作加工过程相对古朴,生产日期就粘贴在礼盒上。谁知买走没多久,就折回来了,说是没有生产日期,是三无产品,要求超市赔款 1万元,否则就要去投诉。“如果要钱,千儿八百的也就算了,非得狮子大张口,要 1 万元。”员工与其协商未果,几个人就在店内大吵大闹,还引来了消费者的围观。这时,员工就将打假人在店内的行为录制了下来,并在当天将其上传到了社交网站。双方不欢而散。随后,打假人便前往食药监局投诉。立案后,绿城超市便按流程配合调查。谁知道没几天,打假人自己找来了,要求超市删帖。原来,帖子关注度增长很快,点击量已经过万,大量的会贴都是一边倒的声音都支持超市。

  打假人情真意切地对员工说,我们也是有亲戚、朋友、家人、孩子的,让他们看见了不好,而且你这是侵犯我肖像权,如果你不删帖我不仅要继续投诉,还要告你侵犯我肖像权。后来双方商定,打假人撤诉,超市删帖。田建忠表示,那次是他们的态度太恶劣,而且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声誉,所以我绝不能姑息。但对于暴力对抗打假,田建忠觉得没有必要,并给出了这样几条建议:超市应该通过监控等方式找到一些打假人在店里活动的证据,还要把商品搞好。田建忠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了解打假人,知道他会挑选什么商品打假,自己的薄弱环节在哪儿,哪些商品处罚力度大?那就是食品。如果你食品做得好,他们就会在非食方面挑你的毛病,比如400 免费电话不免费、虚假标注等。总之,他们是要找超市麻烦的,所以超市在管理过程中,要规范自己。

  首先,从入库环节上,必须到职能部门进行电子备案,以便他帮你澄清事实。其次,要做好商品日常检查。这主要包括两方面:保证商品的先进先出;对货架商品和库存商品每天都要检查。检查过程中,注意价签是否与商品对应,以免被控诉有商品无价格。第三,是对于生鲜产品的质量管理,或对一些容易出现因环境的变化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查,如盛夏的糕点类商品等。虽然不能完全杜绝,但至少能减少商品质量问题。第四,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培训。绿城超市每年都会请食品药品监督局人员对店长级别及以上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第五,加大督导的作用。这也是田建忠刚刚提上议程的一条建议。他准备在公司设立专门管理食品和消防安全部门,并建立门店自查系统。让该部门认真研究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然后以食药监局的标准,对各门店进行模拟检查,如有不合格的地方则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 1% 对门店进行处罚。消除“假打” 需各界同努力职能部门多打源头,不再让那些不合规的商品流通到市场,在食品安全管理上,能够一视同仁当然,应对恶意打假,单靠超市一边用力是远远不够的。

  刘波认为,食品安全是必须要加强的,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有关系,超市不去抓食品安全是不现实的。他建议职能部门能够多打源头,不再让那些不合规的商品流通到市场;希望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上,能够一视同仁,无论是路边摊、菜市场或批发市场,都要进行监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王红军认为鼓励“知假买假”,在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职业打假人的打假行为,而且法律上对消费者及职业打假人没有明确的区分。“恶意打假不是某一个方面造成的,法律规定的有些条文也是值得商榷。”刘波表示,像一些不会直接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如标识标签方面的问题,职能部门到底应该如何处罚,还不够明确,如“责令整改”等,应该怎么整改。对此,田建忠与刘波有着类似的看法,认为像“首次不罚”、“责令整改”等词语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对于生产商,王红军建议他们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尽最大可能铲除产品“胎里带的毛病”。而职业打假人方面,既然打假已经作为一个职业存在,打假人内部是否应该有一套自己的职业道德标准呢?



本文经由《超市周刊》舒曼编辑

来源:今日零售

作者:张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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